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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讯要注意什么(审讯时候会挨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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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讯要注意什么,审讯时候会挨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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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审非常重要,在庭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
  • 讯问笔录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 什么是审讯的“五听”
  • 如何应对审讯
  • 一、庭审非常重要,在庭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

    庭审是法院开庭审讯,也说明相关的案件被提上日程,不日判决。在庭审过程中有不同的人物,需要注意事项也就不同,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当事人注意事项。作为庭审的原告和被告,在庭审过程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有不同。如果不尊重法庭秩序,很可能会影响到法官的判决结果。首先,原告的注意事项。原告在开庭前要与律师对本案进行一个梳理,并找到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起诉状中的内容,一般律师会协助你找相关的证据。原告在开庭前要携带法院传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和本人身份证,传票会写明开庭时间,要准时到场否则按缺席判决。如果本人无法出席,也可以找人代理参加。在发言的过程尽量简单明确,不要乱说话,更不能说话没有逻辑性。在开庭的过程要遵守现场的纪律,不要随意大声说话,更不能出言侮辱对方。法院不是菜市场,需要严谨肃静。如果双方想要协商和解处理,自己要有明确的底线。一般律师会给你讲述清其中的利弊关系,帮助你做权衡选择。然后,被告人注意事项。被告人在收到法院下达的起诉状副本后,要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自己不懂如何写此时就可以找律师帮助,并在律师的帮助下完成。在开庭前被告人要找到有利自己的证据,并准备好证据目录并向法院提交相应的副本,开庭时被告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并遵守现场秩序。作为被告人在开庭前要和律师沟通好,将自己的责任减到最小。在庭审时不要胡乱说话,更不要添油加醋脱离事实。律师的注意事项。律师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要对案件有清楚的了解外,还要假设对方律师布设的陷阱,并在现场灵活应对。律师庭审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整理案件事实。律师接受案件后,先听委托人的真实诉求和潜在需求,在对案件进行梳理,并将案件中的利害关系告知委托人,让委托人心里有个底。然后,判断法律性质。每起案件都有不同的性质,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也有所不同。律师在听完委托人的陈述后,要判断法律性质,梳理法律观点。再有,预判对方观点。律师的工作有点像我们小时候看过的辩论赛中的辩手,只不过律师使用法律的角度证明自己的观点。在明确自己的观点后,律师要在脑中预判对方会提出什么观点。律师要考虑全面,做到心中有数,并抓住对方的遗漏点进行阐述,尽量将委托人的责任最小化,将委托人的意愿明确化。最后,要有两手准备方案。俗话说,有备无患。庭审过程中对方律师可能会咄咄逼人,甚至用不同的观点引你入坑。如果你没有筛查潜在的争议点,而是只有一手方案,很可能会手足无措。所以一定要了解对我方不利的观点有什么,如何避免不利观点的展现,如果利用现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旁听人员注意事项。很多人对庭审很好奇,想体验一下庭审的紧张刺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中规定,只要公开审理的案件,必须允许旁听。在旁听时普通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1、必须携带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进入法庭了。但有些特殊的案件,是不让旁听的,具体可以到当地的法院进行咨询。2、必须尊重现场纪律。法院是神圣庄严的地方,庭审过程不能随意走动或举手发问,更不能大声喧哗打扰法官的思路。旁听人员不能对案件进行录音、录像和摄影,被发现很可能会撵出来。如果在庭审过程中无视法官的警告,多次扰乱法庭秩序,很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就得不偿失。所以在旁听时一定要管住嘴,遵守相关纪律。3、精神病和酗酒人员不得旁听。对于没有自控力的人员,并不适合旁听,很可能会扰乱现场。庭审的每一分钟都很珍贵,不能因为旁听无关人员捣乱而耽误进度。尤其是酗酒的人员,喝酒进入法庭也是对法庭的一种不尊重。更不能在法庭内吸烟或鼓掌呐喊,要保持肃静和敬畏心。综上所述庭审非常重要,很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未来,庭审时不同的人物有不同的注意事项。但有一点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就是必须遵守现场纪律。

    二、讯问笔录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讯问笔录应准确的、清楚的反映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


    讯问笔录应对讯问人的提问和犯罪嫌疑人的回答都要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供认如何作案这一实质性问题。


    对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的表现和回答问题的语气应做恰如其分的记载,“拒不交代”、“答非所问”等。


    2、笔录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笔录的重点就是犯罪,应当围绕犯罪事实与犯罪有关的情况进行记录。


    3、法律手续要完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第一款之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和差错,应当许可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补充,并按指印。


    4、记录人员必须熟悉案情,注意与讯问人密切配合。


    5、字迹要清晰,书写要工整,语句要通顺,标点适用要正确,无错别字。

    三、什么是审讯的“五听”

    答:五听是封建社会法官审判案件的主要方式,确立于西周,要求法官通过对原告和被告察言观色,通过五种具体方式审理清楚案情,然后进行公正的判决。听即是判断。五听是:一、辞听,根据当时的言语错乱判断他在说谎。二、色听,观其颜色,看是否因说谎而脸红。三、气听,如果无理则会喘息加重。四、耳听,如果理亏就听不清法官的话,可能在设法自圆其说。五、目听,如果无理则两眼慌乱无神<sub>Q</sub>通过这五种方式,再结合当事人的话,核实证据,作出合理判决。此后,中国历代官员都用这种方式审理案件。

    四、如何应对审讯

    一、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实现突破

    人的心理总是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呈现出一个动态变化的状态,而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每一个微妙变化,都可能成为突破案情的薄弱点。在掌握犯罪嫌疑人心理发展脉络的基础上,有效控制其心理发展走向,从而实现对其心理防线的突破。

    1、破灭侥幸心理,实现突破

    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建立在对自己的行为很有自信的基础上的心理状态,以其作为拒不认罪的主要寄托和精神支柱。不过,抱有侥幸心理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自以为万无一失,很少考虑在赖以对抗的精神支柱被摧毁后,如何继续对抗的问题,这正是侥幸心理的弱点所在。

    在实践中,贿赂案件的证据相对单薄,往往以言词证据为主,因而涉案人员常常存在着“只要不开口,神仙也难下手”的侥幸心理。针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在分析侥幸心理弱点的基础上,通过讯问把握有利时机,正确运用讯问策略,巧妙使用证据,就会使犯罪嫌疑人惊慌失措,摧毁其拒不认罪的精神支柱,促使其侥幸心理破灭,从而突破案件。

    2、缓解畏罪心理,实现突破

    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害怕自己的罪行被揭露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一种心理,往往处于一种是继续对抗而被从重处罚,还是坦白交代被从轻处罚的矛盾之中。

    在办理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项目经理朱某受贿一案的过程中,针对朱某存在畏罪心理的特点,办案人员选择以消除朱某对侦查打击和刑事追诉的恐惧情绪为突破口,让其有勇气面对自己,减轻其所承受的心理压力,引导其畏罪心理向求生、求轻的心理转化,从而一举突破案件。

    3、打消顾虑心理,实现突破

    顾虑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在自身受到限制之时,对自己个人的发展前途、亲朋好友达的评价议论、父母子女的处境等问题顾念思虑的心理状态。这种顾念心理往往会使犯罪嫌疑人在权衡供认犯罪事实是什么后果,而不供认犯罪事实又是什么后果的矛盾之中。

    犯罪嫌疑人中,往往女性的情感源相对丰富,因而顾虑心理突出是女性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特点。在办理女性涉嫌犯罪的案件,办案人员针对其顾虑心理,从侧面引导,以诚恳的态度帮助分析利弊,将其顾虑心理调整、强调到一定程度,让其意识到只有交代事实、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最有利于自己前途的选择和对亲人、朋友最好的交待,从而突破案件。

    二、从案件的事实或情节实现突破

    突破的核心是让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及具体情节,而犯罪嫌疑人总是千方百计地否认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因而突破的焦点就集中在了犯罪的事实和情节上。在案件的事实情节中,利用薄弱环节来突破案件,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利用犯罪嫌疑人所关注的焦点事实或情节突破案件

    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后,总是要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情节进行回忆,分析自己可能在哪些环节有纰漏,哪些环节稳靠,同时会采取各种方法来打探所关心的事实情节。针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关键在于让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所关注的事实或情节已经被检察机关掌握,从而对其构成较大的心理冲击,致使其心理防线崩溃而突破案件。如所办理的桂林市黑山植物园出纳刘某贪污案,刘某是利用会计作错帐的机会进行贪污的,而会计作错帐这一情节最为刘某所关注。办案人员通过让刘某认为这一情节已经被掌握,从而对其构成心理冲击将突破案件。

    2、利用确凿的证据实现突破案件

    犯罪嫌疑人总是想方设法试探办案人员到底掌握了多少犯罪证据,并根据暴露程度的多少采取相应的对策。而利用确凿的证据实现突破案件,关键在于向犯罪嫌疑人出示的证据要确凿有力,证据的出示要含而不露、点到为止,从而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效果。

    3、利用特殊情节突破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从事犯罪活动过程中,有时出于实施犯罪活动的需要,有时为了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往往会实施某些与案件密切相关的特殊情节。办案人员对特殊情节的把握,会使犯罪嫌疑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形成错觉认为检察机关连这样的情节都查清楚了,从而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如所办理的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副主任李某伙同他人贪污一案,李某是利用春节前夕单位聚餐发红包的机会进行贪污的,办案人员对春节前夕单位聚餐这一特殊情节的把握,使李某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认为这样的细节都知道了,还有什么好隐瞒的,从而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三、从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特点实现突破 由于犯罪嫌疑人生活、学习、工作的环境、历程不同,因而在对抗中的心态表现也各有差异。不过,犯罪嫌疑人无论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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